(识记)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过渡时期 1949-1956 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 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政治还是经济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
- 新民主主义社会 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 ,而是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一个 过渡社会形态 。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五种经济成分,阶级构成,主要矛盾
- 五种经济成分:
- 社会主义性质国营经济,
-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
- 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
-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 (主要经济成分:社会,资本主义,个体经济)
- 其中过渡形式的经济成分有:
- 合作社经济(个体向集体经济过渡);
-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个人资本主义向国营经济过渡)。
- 阶级构成: 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 主要矛盾: 随着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逐步成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党过渡时期总路线
- 1949 年党的 七届二中全会 , 提出了 是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两个转变”同时并举的 思想。
- 1953 年, 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提出 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即 “一化三改” :
- “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
- “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比喻成鸟,“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 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道路: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 原则: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
- 方针: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 步骤:
- 互助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 初级组(半社会主义性质);
- 高级社(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
- 阶级政策:依靠贫下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
- 毛泽东分析土改后我国农民两大积极性:个体经济积极性,互助合作积极性
- 手工业的社会改造
- 方针:积极领导,稳步前进
- 步骤:
- 供销小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 供销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
- 生产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方法:和平赎买
- 步骤:
-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
- 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半社会主义性质);
- 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企业)。
- 利润分配政策:“四马分肥”。
-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验:
- 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 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 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 历史经验
- 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 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方式
- 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
(理解)
走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历史必然性
- 经济发展需求: 中国传统农业经济无法支撑现代化,工业化是唯一出路。
- 政治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稳定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 国际环境影响: 面对西方封锁,中国必须独立自主发展工业。
- 发展模式探索: 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特色道路,最终形成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径。
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的理论依据
- 理论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
- 现实依据:
-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
- 互助合作形式的发展;
- 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产生;
- 有利的国际条件。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 1956 年,我国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在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理论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应用)
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 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 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